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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毒胶囊”顽疾 需要多管齐下
来源: 未知 2016-10-21 烟台信息聚焦食品为人延续生命,药品则为人挽回健康。当食药品安全得不到保障时,最为普通的公众,我们将何去何从?近年安全问题频发,“毒胶囊”乌云从未消散,一把“毒胶囊”,一个行业“潜规则”,牵扯出几多“皮鞋很忙”的闹剧?毒胶囊事件是自三聚氰胺事件后,是药品领域的又一重大公共危机事件。“铬超标”、“毒胶囊”严重触动了药品安全的底线,黑心企业丧失了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商业伦理,一切都让人不寒而栗。毒胶囊事件所引发的大范围的指责舆论和愤怒情绪,不但指向了涉事药企,更把相关政府部门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虽然药监部门加大了打假治劣力度,药品生产企业加强了防伪技术,但造假者仿真技术足能以假乱真,治理“毒胶囊”顽疾,任重道远。今天,小编将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多管齐下治愈“毒胶囊”顽疾。
“毒胶囊”事件不只是药品安全可能存在的隐患,其问题出现既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药物反应问题,而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假冒伪劣药品问题和药品监管不力问题。毒胶囊的横行要比任何其它假冒伪劣商品更令人深恶痛绝。它不仅使受害人蒙受经济损失,而使民众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虽然《中国药典》有明确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但不少明胶生产厂家明知工业明胶会被胶囊厂买去加工药用胶囊,却仍然给钱就卖,胶囊生产厂家明知使用的原料是工业明胶,为了降低成本,大量使用违禁原料加工药用胶囊,甚至某些知名制药企业,更是缺少必要的把关,让“毒胶囊”有机可乘。治愈“毒胶囊”顽疾,需要多方通力配合,可从如下方面着手:
首先,针对药用胶囊的生产和销售,应由专业部门制定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制定更较完备的硬性规定和更有力的监管措施,并和司法系统一道调整现有的法律依据和量刑范围。所有胶囊厂应配备检测胶囊铬含量的设备,监管部门应严防工业明胶流入胶囊生产企业,并对出厂的胶囊空囊和胶囊药剂进行严格检测,只有把握好产业链上的任何一个环节,明确责任认定、防止胶囊供应商和制药企业相互推责,才能使 “毒胶囊”无处遁形。对违法企业要坚决立案查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查封生产线,对部分相关的责任人以及地方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各监管参与方应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有无,解决“九龙治水”的难题。以往的监管模式存在问题,多部门交叉无法明确责任:监管流于形式、以“罚”代管也是积习已久,“无利不跑”、“脚软难跑”等现象长期存在。正如胶囊事件中,胶囊本身不是药,生产胶囊的企业可能是质监部门在管,而胶囊最终会被用作药品的包装,药品又由药监部门管。将社会事务拆解成了不同的环节,交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多头管理的方式必然容易产生职责不清的问题,监管难以无缝对接。再加上政府协调不力,才会导致此类事件频发。只有改变目前的监管模式,质监部门和药监部门齐心协力,排查监管中空,共享管理信息,才能方便责任追查,才能从源头解决问题。同时,应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大监测设备投入,并尽可能提升现场快速初步识别和提高判断假药能力。
再次,应加强普通大众对问题药品的辨别能力。作为服药患者,应注意到去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谨防上当受骗。小小的胶囊,关系到自身的生命健康,不会再轻易服用任何三无药品,要保存好药品包装、说明书和发票。切不可图方便或贪便宜到无《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诊所或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警惕打着免费讲课、赠品、义诊的招牌,实际推销假药的骗局;也不要相信非法广告而邮购药品。
总之,根治毒胶囊、打击一切假冒伪劣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完善行业监管,强化问责机制,加强舆论引导,提升商业道德,等等,但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最直接、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还是完善法律制度,加大违法成本,以铁血手段震慑不法企业,彻底掐断犯罪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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