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鲤鱼一样,甲鱼在我国历史上渊源流长,3000多年前的西周就设有专职“鳖人”,为帝王从自然水域中捕捉甲鱼;公元前460年,范蠡的《养鱼经》中就有“内鳖则鱼不复生”的话,意思是说,在池塘里养鱼时,如果有甲鱼(鳖)在里面,那么池塘里其他的鱼(主要是鲤鱼)就可能被甲鱼所吞食,这是第一次准确地描述了甲鱼的动物食性。2000多年前的孟轲、荀况和汉代末期的《礼记》中分别记述了鲤鱼和甲鱼的重要性,并强调,不准捕捉幼甲鱼,以保护资源。
根据记载表明,20世纪70年代之前,我国从未人工养殖过甲鱼,市场上的商品甲鱼主要是捕捞的野生天然甲鱼,这个时期我们称之为人工捕捞阶段。进入7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人们对生活的质量也慢慢地由“吃饱”向“吃好”转变,甲鱼的市场潜力逐渐显露,由过去的随捕随卖,发展到人工收购、囤养或暂养,利用时间差、地区差,赚取较高的利润。
现在像湖南湖丰甲鱼养殖这样的公司越来越多,甲鱼养殖逐渐形成规模,而且不仅是传统的人工饲料养殖,现在更是生态养殖,绿色产品,更受消费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