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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警界有一颗“火眼金睛”!康队长,好样的!

2018-12-10 13:3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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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警界有一颗“火眼金睛”!康队长,好样的!

  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公安厅、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齐鲁最美警察”推选宣传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招远市公安局民警康德祥

  就是其中之一

  一起来看看他的先进事迹

招远警界有一颗“火眼金睛”!康队长,好样的!

  【简历】:康德祥,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肇事处理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警衔。先后荣获烟台市执法标兵、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不分点儿”,不管是白天深夜、严冬酷暑,一有警情,就得在第一时间奔赴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勘查现场、走访证人、制作笔录、进行调解……成年累月都在路面上奔波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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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德祥却在这个岗位上,埋头干了20余年,年均处理千余起案件,练就了一双肇事处理的“火眼金睛”。

  群众的利益,就是我们的责任

  肇事逃逸一直是交警执法的一道难题,也是会影响到警民关系的一个“坎儿”。康德祥的观点是:“只有强化侦破力度,才能有效震慑逃逸,还百姓一个心安。”为追查逃逸嫌犯,他跑遍了全国20多个省市,行程近百万公里,成功侦破的几起引发关注的致死逃逸案件,得到中央、省市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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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以来,康德祥学法规,重调研,自己动脑子走出了一条“阳光执法”的新路子,年均处理的1200余起案件,满意率达到了99.2%,实现了责任信访零发生。

  只有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发展

  近年,随着机动车不断增加,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成为事故处理面临的一大难题。为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缩短理赔时间,2013年6月,由他倡导的“招远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挂牌成立,实现了损失评估、事故认定、双方调解、保险理赔“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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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大胆推出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开启了全省县级市快速办案的先河。2017年,他又率先开始网上处理交通事故,年处理量达到4100余起。为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他积极推行多调联动法,年调解事故2000余起,对因伤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给予“上门调解”“零距离服务”,群众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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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岗位,就得担起责任

  康德祥是招远的“最美笑脸警察”。他的同事们都知道:他把微笑、热情送给大家,却把病痛、压力留给了自己。

  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作为带头人,康德祥处处为民警着想,哪里有困难,他就默默顶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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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长期的站岗执勤,康德祥患了严重的腰痛病,可是每次有任务,总是冲在一线。他从不言语,同志们却都看在了眼里。在他的带领下,肇事处理中队先后荣获“全省一等事故处理岗位”“全省侦破逃逸案件先进基层单位”“烟台市青年政法先锋岗”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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